小規模適用征收率為5%的情形
- 2017-11-22 20:22:00
- admin 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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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1、小規模納稅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動產(不含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財稅〔2016〕36號)
2、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小規模納稅人,出租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財稅〔2016〕68號)
3、其他個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動產(不含住房),應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財稅〔2016〕36號)
4、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財稅〔2016〕36號)
補充:含個體工商戶。
5、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不含個體工商戶銷售購買的住房和其他個人銷售不動產),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財稅〔2016〕36號)
6、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自建的不動產,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財稅〔2016〕36號)
7、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按照5%的征收率計稅。(財稅〔2016〕36號)
8、其他個人銷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不含其購買的住房),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項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財稅〔2016〕36號)
補充: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稅(財稅〔2016〕36號)
9、小規模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原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財稅〔2016〕47號)
10、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財稅〔2016〕47號)
11、納稅人提供安全保護服務,比照勞務派遣服務政策執行。(財稅〔2016〕68號)